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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常见知情同意书》汇编

  56岁的杨老汉因牙疼到怀柔某医院治疗。检查后,牙医将杨老汉的牙拔掉。但手术后,杨老汉感到牙床疼痛,经北京口腔医院诊治确认,拔牙造成杨老汉左下颌局限性骨髓炎。杨老汉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损失。他提出,医生未经自己的同意就实施拔牙手术,自己的8颗好牙也遭到了损坏。经医学鉴定,此次手术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院对病人的检查不够仔细。 

  案件审理过程中,医院的代理人表示,拔牙前,牙医已对杨老汉讲明后果,但杨老汉坚持拔牙。而拔牙是小手术,按惯例不需病人签手术单。出现炎症后,医院也积极为杨老汉提供了治疗。医院已尽到告知义务,不应赔偿。 

  怀柔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在为杨老汉手术前应征得病人同意,讲明后果,并让病人签手术单,而医院却不能提供自己已履行这些义务的证据。为此,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杨老汉医药费等损失5400元 

《正畸治疗合同书》

患者: 性别: 年龄: 编号: 

  亲爱的患者及家长朋友,您好!欢迎来我院进行正畸治疗。正畸治疗的过程比较复杂,疗程长,因此,需要患者付出更多的努力和配合。为了使医患双方能够更好地合作,尽快取得满意的结果,特拟此合同,您经考虑后,请签字。 

1. 矫正费用:成人(18岁以上): 元。儿童: 元。(不包括:X光、照相、拔牙、活动装置、口外装置、保持器),治疗前一次性交清。 

2. 初诊时,患者应将自己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向医生陈述清楚。治疗过程中,患者如任意要求医生改变治疗计划及目标,出现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 矫正器的个别部件可能会给患者的发音、进食、外观等带来一过性的影响或不适感,患者应配合医生治疗,不得拒绝接受。

 

4. 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断治疗,治疗费用不予退赔。 

5. 因不爱护矫正器,而导致矫正器部件损坏或脱落,需重新制作或黏结者,按收费标准适当收费。 

6. 经常或长期不按时复诊,影响矫正效果者医生有权拒绝继续治疗,矫正费用不予退赔。病人坚持继续治疗者需按情况增加矫正费用。 

7. 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病历、模型、照片、X线片等资料,医生有权在学术活动中交流。 

8. 按时复诊。因个人原因未按约定时间复诊,医生有权改约时间复诊。

 

9. 自觉维护口腔卫生,因口腔卫生不良导致牙龈增生、黏膜疾病,患者责任自负。 

10. 因替牙、遗传或未按要求佩带保持器,而导致畸形复发,需二次矫正者,另收治疗费。

患者家长签字: 电话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