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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等级划分及评定(羽毛球馆)

引 言

制定本标准,目的在于通过对体育场馆应具备的设施设备以及维修保养、馆内清洁卫生、环境与安全、服务规范等内容进行等级评定,用程序化、具体化的评定标准促进体育场馆建设和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科学化的方向稳步发展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本标准的制定为北京地区体育场馆进行等级划分提供依据,为未来场馆建设管理提供方向和指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羽毛球馆的等级评定必备条件、等级划分、场馆评定基本条件、服务质量要求、等级评定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羽毛球竞赛规则、满足羽毛球项目训练、比赛功能的场馆等级划分及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9688 体育馆卫生标准

GB /T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 /T17093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

JGJ/31-2003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GB /T19995.2—2005 天然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2部分:综合体育场馆木地板场地

DB11/T190—2003 公共厕所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羽毛球馆Badminton gymnasium

能够满足人们进行羽毛球训练、比赛等需要的室内体育场所。

3.2 等级 Rating

羽毛球馆等级用★表示,分三级,最高级别为★★★★★级,最低级别为★★★级, ★的个数越多表示羽毛球馆的级别越高。

4 评定必备条件

4.1 羽毛球馆内标志用公共信息符号符合GB/T10001的要求。

4.2 羽毛球馆卫生应符合GB9668的要求。

4.3 羽毛球馆内外环境噪音应符合GB3096的要求。

4.4 羽毛球馆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的要求。

4.5 羽毛球馆室内符合GB/T17093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要求。

4.6 排球馆内木地板符合GB /T19995.2—2005的要求。

4.7 场地区

4.7.1 有符合国际羽联国际比赛要求的羽毛球网、网柱等,具体要求见附录B.2;

4.7.2 有符合国际羽联国际比赛要求裁判台,具体要求见附录B.2;

4.7.3 有符合正式比赛要求的木地板或地胶;

4.7.4 有记分牌。

4.8 运动员休息区

4.8.1 有运动员更衣室;

4.8.2 有公共卫生间;

4.8.3 有淋浴室;

4.8.4 具备基本的救护设备;

4.9 必备辅助设施设备

4.9.1 有通风设施;

4.9.2 有供暖设施;

4.9.3 有空调设施;

4.9.4 消防设施完好可用;

4.9.5 安全通道畅通无阻,标识清楚;

4.9.6 无障碍设施完备;

4.9.7 有烟感报警设施;

4.9.8 有应急照明系统;

4.9.9 有制冰设备;

4.9.10 有饮水设备;

4.9.11 有图像信息监控设备。

5 等级划分

羽毛球馆等级评定中,必须满足第4章规定的评定必备条件,并达到第6章相应等级要求,根据附录A计分规则计分,由场馆等级评定委员会综合评定。

6 场馆评定基本条件

6.1 ★★★级场馆

达到以下要求的场馆可以申请★★★级场馆等级评定

6.1.1 场地净空高度不低于10米;

6.1.2 场地照度不低于300lux;

6.1.3 场地规格符合训练和业余比赛要求;

6.1.4 有场地音响设备;

6.1.5 有休息室或放松房;

6.1.6 有力量训练室;

6.1.7 有观众席;

6.1.8 有热身场地。

6.2 ★★★★级场馆

除符合6.1要求外,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场馆可以申请★★★★级场馆等级评定

6.2.1 场地区

6.2.1.1 场地净空高度不低于12.5米;

6.2.1.2 场地面积符合正式比赛要求;

6.2.1.3 场地照度应不低于1000lux;

6.2.1.4 墙面颜色符合国际羽联正式比赛要求;

6.2.1.5 有成绩公布栏;

6.2.1.6 温度:保持在10~27℃之间;

6.2.1.7 湿度:保持在30~50%之间;

6.2.2 观众席区

6.2.2.1 有至少能容纳2500以上观众席位的空间,有不少于5%无障碍坐席;

6.2.2.2 观众席采用暗光照明;

6.2.2.3 观众席与场地隔离;

6.2.2.4 座椅牌号清晰;

6.2.2.5 观众席最低净空高度不低于4米;

6.2.3 接待区

6.2.3.1 有技术代表休息室;

6.2.3.2 有中立裁判休息室;

6.2.3.3 有辅助裁判休息室;

6.2.3.4 有竞赛办公室;

6.2.3.5 有新闻发布室;

6.2.3.6 有贵宾室;

6.2.4 必备辅助设施设备

6.2.4.1 有专用电子记分设备;

6.2.4.2 有场地音响设备;

6.2.4.3 具备电视转播条件;

6.2.4.4 观众用卫生间符合JGJ/31-2003中4.4.2要求;

6.2.5 可选辅助设施设备(至少具备8项)

6.2.5.1 场地有大屏幕显示设备;

6.2.5.2 有馆内视频监控系统;

6.2.5.3 有通讯设备;

6.2.5.4 有网络通讯系统;

6.2.5.5 有力量训练房;

6.2.5.6 有桑拿浴房;

6.2.5.7 有公用电话;

6.2.5.8 有场馆平面示意图及紧急逃生路线图;

6.2.5.9 有无障碍通道;

6.2.5.10 馆内有观众休息厅;

6.2.5.11 有商品部;

6.2.5.12 有中式快餐厅;

6.2.5.13 有咖啡厅;

6.2.5.14 周围100米内有可停50辆车的停车场;

6.2.5.15 附近有与羽毛球馆相连接的绿化场地,有观赏景物;

6.2.5.16 有团队专用通道和行李通道;

6.2.5.17 户外宣传牌匾符合城市规划与管理要求;

6.2.5.18 卫生间达到DB11/T190—2003中7.4二类以上标准。

6.3 ★★★★★级场馆

除符合6.2要求外,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场馆可以申请★★★★★级场馆等级评定

6.3.1 场地区

6.3.1.1 场地净空高度不低于13米;

6.3.1.2 场地室内照明照度应达到1200lux;

6.3.1.3 羽毛球馆场地水平照度均匀度0.3lux----0.8lux。

6.3.1.4 场地规格:训练区域13.40米X6.1米(双打训练区域)和13.40米X5.18米(单打训练区域);比赛区域46米X30米;场地附属线最低2米;划线宽度为5厘米。

6.3.1.5 场地内设记录席、球队席、裁判长席、技术代表席;

6.3.1.6 有新闻观摩区

6.3.2 运动员休息区

6.3.2.1 有医务室,且在羽毛球馆连体建筑内

6.3.3 观众席区

6.3.3.1 有至少能容纳5000以上观众席位的空间,有不少于5%无障碍坐席;

6.3.3.2 窗户玻璃或折光窗帘要完好、无晃眼等;

6.3.4 必备辅助设施

6.3.4.1 场地上方有大屏幕显示设备;

6.3.4.2 有电子通讯设备;

6.3.4.3 网络通讯系统;

6.3.4.4 场馆内各类图文标识清晰、完整。

6.3.5 可选辅助设施

6.3.5.1 馆内设有总服务台,并提供接待、问询等服务;

6.3.5.2 有羽毛球馆简介及平面示意图、紧急疏散指示图;

6.3.5.3 提供贵重物品保存服务;

6.3.5.4 有中餐厅;

6.3.5.5 有西餐厅;

6.3.5.6 咖啡厅或酒吧。

7 服务质量要求

7.1 服务岗位设置

7.1.1 岗位设置合理,人员与岗位匹配

7.2 服务基本原则

7.2.1 对宾客礼貌、热情、友好;

7.2.2 尊重民族习俗;

7.2.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宾客的合法权益。

7.3 服务基本要求

7.3.1 仪容仪表要求

7.3.1.1 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

7.3.1.2 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和谐、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7.3.1.3 服务人员应佩戴工牌,符合上岗要求;

7.3.1.4 上班前不饮酒,不吃异味食品。

7.3.2 举止姿态要求

7.3.2.1 主动迎送宾客,举止文明,姿态端庄,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

7.3.3 语言要求

7.3.3.1 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洁、清晰;

7.3.3.2 提倡讲普通话;

7.3.3.3 客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应付。

7.3.4 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

7.3.4.1 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7.3.4.2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遇意外情况要沉着冷静,听从现场指挥,积极主动进行疏导工作;

7.3.4.3 做好应急准备。

8 等级评定与管理

8.1 等级评定方法

等级评定以服务等级项目考核、评分为基础,综合评判。

8.2 评定组织与程序

8.2.1 组织

体育场馆等级划分评定由场馆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实施并监督标志的使用。

评定委员会由不少于5人专家组成。

8.2.2 评定人员基本要求

8.2.2.1 熟悉场馆等级划分的相关知识,并对相关专项有深入研究。

8.2.2.2 思想品德好,能做到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8.2.2.3 熟悉业务,具有较丰富的工作或行业管理经验。

8.2.2.4 具有较强的分析、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8.2.3 程序

8.2.3.1 各体育场馆向场馆等级评定委员会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场馆等级评定委员会受理等级评定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答复。

8.2.3.2 组织评定:受理申请后,场馆等级评定委员会在20个工作日内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实地检查;依据附录评定办法计算分值,评定等级。

8.2.3.3 公布结果并颁发证书和标志。

8.3 标志管理

8.3.1 标志实行自愿申请,强制管理制度。

8.3.2 标志由场馆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

8.3.3 经评定委员会评定合格的可授予相应等级标志,并颁发证书。

8.3.4 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等级标志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必须重新申请、评定。在有效期内,且满一年的可继续申请较高等级的认定。

8.3.5 体育场馆在使用标志期间,一经发现与标准不符或给消费者带来直接的、间接的利益损害的行为时,可根据情节进行如下处理: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等级标志。等级标志取消后满二年方可重新申请。

8.3.6 凡标志使用有效期满而不继续申请,视为自然淘汰,不得继续使用标志。

(2006年发布实施)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羽毛球比赛规则

B.1 球场

B.1.1 比赛场地

B.1.1.1 球场应是一个长方形。

B.1.1.2 场地线的颜色最好是白色、黄色或其他容易辨别的颜色。

B.1.2 标记

B.1.2.1 测试正常球速区域的4个40毫米x40毫米的标记,应画在单打发球区边线沿,距端线530毫米和990毫米处。

B.1.2.2 这些标记的宽度均包括在所画的尺寸内,即距端线外沿530毫米至570毫米和950毫米至990毫米。

B.1.2.3 所有场地线都是它所确定区域的组成部分。

B.1.2.4 如果面积不够画出双打球场,可画一单打球场,端线亦为后发球线,网柱或代表网柱的条状物应放置在边线上。

B.2 网柱

B.2.1 从球场地面起,网柱高1.55米。网柱必须稳固地同地面垂直,并使球网保持紧拉状态。

B.2.2 如不能设置网柱,必须采用其他办法标出边线通过网下的位置。例如,使用细柱或40毫米宽的条状物固定在边线上,垂直向上到网顶绳索处。

B.2.3 在双打球场上,不论进行的是双打还是单打比赛,网柱或代表网柱的条状物,均应置于双打边线上。

B.3 球网

B.3.1 颜色

B.3.1.1 球网应是深色、优质的细绳织成。网孔方形,各边长均在15-20毫米之间。

B.3.1.2 网的顶端用75毫米的白布对折而成,用绳索或钢丝从夹层穿过。白布边的上沿必须紧贴绳索或钢丝。

B.3.1.3 绳索或钢丝须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能牢固地拉紧并与网柱顶部取平。

B.3.2 球网规格

B.3.2.1 网上下宽760毫米。

B.3.2.2 球场中央网高1.524米,双打边线处网高1.55米。

B.3.2.3 球网的两端必须与网柱系紧,它们之间不应有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