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经>正文 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用保险传承财富是个讹传

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用保险传承财富是个讹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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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谈

日前,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财商》记者,国外财产传承比较成熟的处理方式是遗嘱信托,而中国目前遗产传承的形式主要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财商》:在国外,富裕阶层一般怎样进行资产的传承?

孟宪生:在国外,用设立遗嘱信托的方式管理遗产已经较为普遍。遗嘱信托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形式设定的信托。

一个人有一家大公司,但是他的子女并没有经营能力,就可以委托给受托人管理,但是公司本身并不是受托人所有的,受托人通过提供管理服务拿到信托报酬。这样就可以弥补继承人理财能力上的缺陷。

信托法里有规定“信托财产独立”,遗嘱设立信托后,受托人在名义上持有财产,财产既不是继承人的,也不是被继承人的,在法律上独立。在委托人去世后,这部分财产并不计入遗产,所以不征收遗产税,可以合理合法地避税。

《财商》:国外哪些财产继承制度值得我们借鉴?

孟宪生: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全世界普遍的做法,因为国外普遍尊重私人财产权和财产利益,因此更注重财产继承问题。

信托作为遗产传承的一种方式,最早产生于英国,后来为世界多数国家所应用。当然,也有一些国家为解决财富二次分配问题,颁布遗产税法,对遗产进行收税。

《财商》:我国的情形呢?

孟宪生:我国现在有《信托法》,但是由于中国没有信托传统,遗嘱信托没有人做。

这里面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有无可信赖的人,遗嘱信托需要寻找有职业道德、有能力的受托者;二是财产所有人不一定知道有这样一种法律制度可以作出安排。《信托法》2001年就颁布了,但是真正了解的人很少,大家不知道信托作为财产管理的手段在自然人之间可以作出财产安排。

《财商》:目前在中国财富继承的情况是怎样的?

孟宪生:现在只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也就是一部分通过遗嘱,或者是未设立遗嘱的就直接按照法定继承人继承了。

《财商》:这两种继承的比例如何?

孟宪生:目前中国绝大多数是直接按照法定继承实现财富转移,遗嘱继承是少数。这和中国人不愿意谈身后事有关。当然,也有很多人在生前将财产赠与子女的,例如一些城市出现的0岁业主就是这样,很多父母为解决财产传承问题,直接将资产特别是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

《财商》:是否有人通过购买人身保险达到财富传承的目的?

孟宪生:用保险传承财富是个讹传。即便是保本、分红型的保险,其收益与储蓄也相差无几。

保险是按照大数法则产生的聚集效应分散风险,用大多数人的钱集聚起来应对少数人发生的风险。保险本质上是个风险控制工具,绝对不是资产管理的工具。

当然保险金属于赔偿性质,它有一定的避税功能。

《财商》:是否可以把人寿保险和信托结合使用?

孟宪生:一些保险公司做了这样的产品,如投资连接险。保险公司将一部分资金作为投资资金,通过购买证券增值;一部分资金作为保险金提供保障。

但是目前我国投资连接险最大的问题是保险公司侵占了投保人部分财产。很多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投资收益和保险金其中较大的一个赔付给受益人。这样,无论如何,保险公司侵吞了其中的一部分。作为投资的部分,本质上属于信托资金,其本金和孳息本应属于投保人。保险金部分构成保险基金,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保险金。

目前,中国有《信托法》,《信托法》明确规定可以做遗嘱信托,没有必要借道保险去作出财产的传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