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经>正文 从《红楼梦》三大家族看红顶商人的垄断法则

从《红楼梦》三大家族看红顶商人的垄断法则

讲到垄断,《红楼梦》提到了三大家族,分别是采办薛家、外贸王家、桂花夏家。于是,在王子腾、贾元春死后,这些红顶商人的后代再也没有可以乘凉的大树,加上自己也不够争气,只有被免去官商名号,甚至是抄家败身的份。

讲到垄断,《红楼梦》提到了三大家族,分别是采办薛家、外贸王家、桂花夏家。三家是当时的巨无霸企业,他们的垄断地位无人可及。

薛家“现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第四回),那是最大的国家买办。据第十六回凤姐所称,“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的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可见王家是外贸之王。香菱在第七十九回说夏家“单有几十顷地独种桂花,凡这长安城里城外桂花局俱是他家的,连宫里一应陈设盆景亦是他家贡奉”,那是花卉产业的霸主。

这三家的第一个共同性是领有皇家经营执照,特许经营,是国家级的大企业。第二共同性是他们都是民企,而非国企。当时是不允许与民争利,即不允许国家经商的。两个共同性结合到一点,就是说这三家的共同身份是红顶商人。

作为红顶商人,薛、王、夏三家没有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因为他们的垄断法则是官商合谋,进而互相结亲联合,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要想整倒一家,意味着向其他数家开战,难度可想而知。再则,由于没有竞争,当时的国家也不考虑竞争,他们还遭遇不到IBM分家的国家诉讼。这种垄断法则只会造就更大的托拉斯主义,当然也造就了他们的显赫家族财富。

但他们也不是完全没有竞争对手。除朝代更迭之外,他们的竞争对手主要来自两端,一是作为家族企业,子孙的自我败落,二是在前者基础上其他官商的借机侵吞,就像目前司空见惯的大鱼吃小鱼一般。

书中介绍到这三家红顶商人,已经是财阀二世或财阀三世的时代。薛家之败败在财阀二世薛蟠。这位呆霸王没有经商能力,是个净惹事的主。终于到他一个失手伤人致死的小案子上,被官场的其他觊觎者恶整,打官司败了家,并被免去了官商名号。王家之败败在财阀三世,在财阀二世王子腾任京营节度使(京畿最高军事长官)时期,尚可荣耀,但王子腾一死,再无能人。夏家之败败在没有可作财阀二世的男丁,独女夏金桂虽说“若论心中的邱壑经纬,颇步熙凤之后尘”,但女子经商为当时世俗不许,即使是做幕后老板,自小受到娇养溺爱,而养成自恋狂性格的她,也是难当此任。

于是,在王子腾、贾元春死后,这些红顶商人的后代再也没有可以乘凉的大树,加上自己也不够争气,只有被免去官商名号,甚至是抄家败身的份。这就是他们的倒台法则。需要提醒的是,他们的家族财富不会被放在产权交易所拍卖,而是直接被官府没收,进而造就新的红顶商人。要知道,像薛家经营的典当、钱庄等金融机构,直到清末才开始它的国有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