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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的大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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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哥本哈根会议的声音还余音缭绕,这边中国的2400多个企业已经在CDM项目上屡有斩获,若干年来总共卖出1.88亿吨的排放量,获得至少18亿美元的收入!

什么是CDM

所谓的CDM,就是清洁发展机制,全称为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这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CDM 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这种机制,也叫作“碳金融”

简单的说,CDM是在强制减排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展开,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那么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可以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

对参与的双方来说,CDM是一种双赢的机制。对发达国家而言,CDM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从广泛的意义来看,任何有益于产生温室气体减排和温室气体回收或吸收的技术,都可以作为CDM 项目的技术。

中国目前设立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这是中国政府开展 CDM 项目活动的主管机构,下设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理事会和国家管理机构。

按照目前的规则,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如果因为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分配比例的基本比例为:

(1)氢氟碳化物(HFC)和全氟碳化物(PFC)类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65%;

(2)氧化亚氮(N2O)类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30%

(3)以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为主的项目以及植树造林项目等类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2%。

“碳金融”的商机

自 2004 年起,全球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标的的交易总额从最初的不到10亿美元增长到2007 年的640 亿美元,四年时间增长了64 倍,交易量也由1000 万吨迅速攀升至30 亿吨。世界银行预测,2012 年碳市场规模将达到1500 亿美元。

根据《京都议定书》,在 2008 年至2012 年,35 个工业化国家的二氧化碳及其他5 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 年减少5.2%,基于这一压力,发达国家纷纷通过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成员国投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购买减排额度。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场,所拥有的碳减排机会自然也是最多。现在按照注册项目看,中国所占份额为 29%,但在CER (碳权)的获得上中国占的比重达到了43%,另外预期未来每年中国将获得CER 中的54%,由此可见,中国将在未来碳市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根据国资委的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批准了1847 个CDM 项目。这些项目大部分都集中在新能源上面,从减排量上看则分布的略微平均一些。根据国资委的数国金证券粗略的统计,提出项目的公司大部分都为电力相关公司,要占到2/3 的比重,其余较多的行业为水泥、钢铁、化工等。

在上市公司中,三爱富和浙江巨化是 CDM 项目的直接受益者,已经获得了CER(碳权)的减排量。

对参与 CDM 项目进行汇总后,可以发现一些上市公司具有较多的CDM 项目资源,是潜在的受益者。这些公司主要有:华能国际、华电国际、鞍钢股份、武钢股份、济南钢铁、海螺水泥、柳化股份、川化股份等。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