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富经>正文 贪图高额利息老人被骗百万 索赔引发案中案

贪图高额利息老人被骗百万 索赔引发案中案

此后,每个月王晓兰都按时给老人们利息,就算李奶奶告老离开公司了也如此。省工商局认为,津诚公司的设立登记至今已经十年,王某在设立时提交了自己的身份证明,不可能不知道公司的设立。

“100多万啊,都是老人们拿房子抵押的贷款,就这么没有了!”昨日,60多岁的李奶奶说,她曾经的老板以2%的利息作“诱饵”,“借”走了她和亲戚的近百万元钱。最后老板卷款逃跑,而当老人找到公司的另一个股东王某“算账”却发现,“股东王王某其实也是一名受害者。

贪图“高利息”借出百万打水漂

2001年,退休后的李奶奶经职业介绍所到了云南津诚保健品有限公司,作了一名财务人员。2001年年末的一天,老板王晓兰找到她说公司要扩张,需要很多资金,“你把钱拿到公司,相当于借给公司,我给你2%的利息,高出银行三四倍了。”

随后李奶奶从家里拿了几千块钱到公司,公司开了借款收据给她。此后,王晓兰果然每个季度都给她付利息。尝到甜头的她陆续投进去了一些钱。

后来在王晓兰的“理财”教育下,李奶奶干脆劝说老伴把房子抵押了拿钱投到公司;甚至在没有得到女儿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女儿家的房产证拿去抵押。她还劝说亲戚朋友们抵押了房产拿进去。在她的劝说下,共有5亲朋好友在6年时间里,投进公司89万多元。

此后,每个月王晓兰都按时给老人们利息,就算李奶奶告老离开公司了也如此。直到2006年,王晓兰说公司资金紧张,要降低利息,先是降到1分,后来都不计百分数,越给越少。

2007年12月,张奶奶的表嫂检查出得了癌症。张奶奶又给在美国的王晓兰打电话,让她多少先拿点钱“救命”。王晓兰推说没有钱。李奶奶再三打电话给她,后来再也联系不上她了。

“二股东”:我是替罪羊

2008年1月,老人们找到公司的另一个“股东”王某。“我什么时候变成了公司的股东?!”王某很惊讶的说,虽然王晓兰是她姑姑,她经常到公司帮忙,但她跟这个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李奶奶这时才意识到受骗了。律师到工商局查工商登记,上面载明王晓兰是第一股东,而王某是第二股东。老人们就认准了王某,找她要钱。

“我也是受害者,我也被骗了!”王某向记者诉苦,她说她不知道自己怎么无缘无故成了公司股东,她也投进去了10万元,她现在也找不到姑姑王晓兰。而关于第二股东的事,王某说工商登记上面的签字不是她的笔迹。

“二股东”状告省工商局

“一定是王晓兰偷了我的身份证去复印,然后拿着复印件去办的!”她称省工商局的核准登记是错误的,并于近日将省工商局工商了法庭。

今年6月,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王某诉称,1998年7月,王晓兰假冒自己名义,假冒自己签名,编造了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一系列虚假的注册文件,以她和自己为股东,虚假注册了津诚公司。 “我没有出资一分钱,也从来没有签署过任何文件”,王某认为省工商局没有依法审查核准登记所依据的所有文件是否真实,她要求省工商局撤销自己的股东登记。 “

省工商局认为,津诚公司的设立登记至今已经十年,王某在设立时提交了自己的身份证明,不可能不知道公司的设立。

法院经审理确认,工商登记中王某的签名确实不是本人的字体。但据有关规定,公司登记机关无需对申请材料的内容的真实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查,是否真实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而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不真实的责任应由验资机构(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据此,法院做出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王某不服判决,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近日中院已受理此案。